为真实记录历史面貌,完整保存学校记忆,进一步发掘校史文化资源,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谨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
一、 征集范围及内容
北京政法学院、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各个历史时期具有历史和利用价值的校史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各时期的校牌、匾额、平面图、实物及校门、建筑物、校园风光照片等。
2.学校各时期的官方文件、名录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史料。
3.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信函、礼品等。
4.学校师生员工,特别是知名教授、校友撰写的反映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自传等校史资料。
5.反映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票证(如早期的学生证、工作证、借书证、毕业证、入学通知书等)、师生合影照、历届毕业生合影、同学录、纪念册、徽标、印章、照片及其他实物等。
6.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等)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录像等。
7.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专家)任命、聘任、工作、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收到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信函、礼物,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如教具、教案、仪器设备、模型等),及在学习、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照片。
8.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记录、录音、录像、题词、赠送的纪念品等史料。
9.与国内外大学、机构交流合作过程中获赠的对学校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10.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11.其他对学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本启事发布之日起。
2.征集年限:永久征集。
3.提供图片、照片及影音等资料的,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照片背景、拍摄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事由、照片主要人物姓名、时任职务等信息。
4.提供实物的,请提供实物使用的时间、使用者、使用用途以及其他与实物有关的背景材料。
5.提供文字资料的,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在校时间、时任职务、现工作单位等信息。
6.捐赠校史资料者,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
三、征集方式
档案馆接受个人或单位收藏的校史资料、实物等捐赠,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品所有权归属学校,学校展出时将注明其来源。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
2.联系人:王彧
3.联系电话:010-58909646
4.电子邮箱:dag@cupl.edu.cn
5.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邮寄资料请在信封上请注明“校史资料” )
6.邮编:102249
衷心希望得到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及海内外所有关心学校发展的各届人士的大力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档案馆
2019年10月8日